第一时间!碑林法院刑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文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19 18:15:42 阅读量:

西安市碑林法院刑庭积极组织学习

两院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碑林法院刑庭根据该院党组领导的指示,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第一时间,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全面
学习央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项文件。

     10月11日,两院三部的改革意见在媒体发布。次日,西安市碑林法院刑庭立即组织全庭干警集中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孟建柱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上的讲话等内容。为了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刑庭同志们结合以往审判经验,就如何理解与推进此项改革进行了深入研讨。

      刑庭庭长董宁生同志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在诉讼全过程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是要切实发挥审判程序应有的终局裁断功能及其对审前程序的制约引导功能,纠正公检法三机关“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之偏,纠正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格局之偏,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场事关司法方式改进、职权配置优化乃至诉讼程序重构的一场革命性变革,要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通过改革审判方式,统一刑事司法标准,加快实现法院审判以庭审为中心,进而促进整个诉讼程序实现以审判为中心;通过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以实现审判对侦查及公诉活动的有效制约,以此“倒逼”刑事诉讼各环节实现司法公正,进而推动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程序重构,建立更加符合法治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

     通过学习与交流,刑庭全体人员一致认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利于破解当前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改革意见》意义重大,必将对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实践产生极具深远的影响。在日常工作当中必须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积极贯彻落实到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当中,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学习,只是碑林法院刑庭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开始,今后,碑林法院刑庭将继续围绕此项改革继续组织深入学习,并积极沟通公安、检察与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单位,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通讯员 卢璐、冯敏敏  编辑:董嫱)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