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0-13 21:14:41 阅读量:
本网讯(供稿人:郭松伟)2016年元月至今,陕西商南县人民法院共审理贪污贿赂案件6件,判处犯罪分子9人,判处实刑5人,判处缓刑4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3人,并分别并处了罚金。
6件贪污贿赂案分别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核工业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西核公司)董事长韩新华(副厅级)贪污、受贿案,西核公司总经理张永刚(正处级)贪污、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副处级调研员李学文受贿案,丹凤县副县长张孝义贪污、受贿案,商南县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李进、王世庆、王玉共同贪污以及李进受贿案,吴晓斌、汪前玉共同贪污案。上述6案分别具有如下特点:韩新华、张永刚系国企高管,贪污数额均为5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韩新华受贿151万元,张永刚受贿135万元,数额巨大,且张永刚、韩新华是我县历史上审理的行政级别最高的官员,可谓“老虎”。丹凤县副县长张孝义贪污40万元,受贿83.5万元,市国土局副处级调研员李学文受贿35万元,数额均达巨大,且二人系政府高官,均在履行政府行政职能中,利用手中的审批权伸出贪腐之手,从而锒铛入狱。李进系原商南县农机中心主任,吴晓斌、汪前玉、王玉均为村干部,他们利用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侵吞、窃取国有资产,滥用职权收受钱财,是群众身边的蛀虫,可谓“苍蝇”。
上述6案一审宣判后,有3案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均维持原判。对6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功审理,有力地配合和推动了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彰显反腐肃贪威慑力。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