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6-10-09 14:01:58 阅读量:
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没有了,“老赖”开始老实了,群众高兴了。今年以来,陕西省渭南市两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打出一套套组合拳,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进展。
联合作战:
重拳打击“老赖”行动
6月1日,天空飘着零星小雨,3辆警车从渭南中院疾驶而出,直奔高新开发区。这是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对被执行人陕西八鱼渭南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移交的序曲。
这是一件“骨头案”。“我们执行该案可谓一波三折。”主管渭南中院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周稷说。
在执行现场,资产移交工作并不顺利,执行法官遭到了百余名公司职工和社会闲散人员的阻挠。面对紧急状况,渭南中院启动紧急预案,对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渭南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公安分局等主要领导现场协调,部分驻渭南媒体记者现场跟踪报道,在百余名公安、交警、巡特警、法警、120急救中心密切配合下,当日23时,这次重大执行案件的资产顺利移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终于得到了兑现。
在执行工作中,面对“赖钉子”,渭南中院主动协调政府、公安、交警、新闻媒体等部门之力,形成了多方配合、联合作战的大执行格局。今年以来,渭南法院通过破解执行难专项行动,在渭河南北展开了一场树立法律权威的强大战役,率先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百日的“春雷”执行行动。截至8月底,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987 件,执结6709件,案件执结率达84%,执行到位标的额76559万元,标的实际到位率87.4%。
精准发力:
遏制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
2016年,合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欠款纠纷执行案。3月31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撤回自诉。这是陕西全省法院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欠款纠纷执行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义务,也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今年2月,张某向合阳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奔赴陈某居住的山东省淄博市,经多方调查查明,陈某为逃避执行义务,长期在山东淄博居住。
合阳县法院于今年2月26日依法对陈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但陈某仍然认识不到错误,亦不履行法定义务。于是,张某向合阳县公安局提出控告,要求追究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合阳县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日,张某向合阳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陈某拒执罪刑事责任。
3月24日,合阳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受理该案,并对陈某采取逮捕措施。办案法官多次申明利害,讲解法律规定。在强大的威慑下,陈某幡然悔悟,主动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对陈某的行为予以谅解。于是,合阳法院依法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张某申请撤回自诉,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予撤诉。
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情形下,渭南两级法院毫不手软,重拳出击,情法并用,斩断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在申请人向公安、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通知的情况下,按照刑事自诉程序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提高了法院打击“老赖”拒执行为的效率。据了解,渭南市两级法院在“春雷”行动中共对涉案的147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按拒执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0人。
信用惩戒:
阳光之下“老赖”无处藏
“求你们别在公众场所曝光我了,出个门都是指指点点,以后我再也不敢当‘老赖’了,我马上就履行义务。”名字在广场、车站等公众场所被曝光的一名“老赖”李某焦急地对法官说。
为了建设规范守信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渭南市两级法院在集中执行“春雷”行动期间,分别通过网络、当地媒体、LED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或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及相关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一系列举措和联合惩戒措施,让“老赖”寸步难行,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渭南中院两次集中对332案28家企业法人345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集中曝光。
“多种有效方式的信息公布,充分发挥了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迫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比例上升,出现可喜局面。”渭南中院院长李永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