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7 09:13:15 阅读量:
近期,我有幸与蓝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再民同台断案,让我亲历了院长“坐堂断案”的整个过程。
庭审前一天我接到王院长的陪审邀请,他特别嘱咐我要来的早一点。按照往日经验,当事人因路远,开庭最早也应在九点以后。当天早上八点半,我来到蓝关法庭,门开着,王院长一个人坐在里边翻阅案卷。看见我进来,他急忙说:“王老师,咱们今天同台断案,你赶紧把这案子先熟悉一下。”我心想,王院长日常行政事务那么忙,还有时间亲自审案,这次该不会是走过场,完成任务吧。带着疑问我急忙坐下来认真翻阅卷宗。
之前有了解过,如果法官庭前准备不足,很可能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明,进而引发再次开庭,这样的匆匆上场,草草收场,既不利提高办案效率,也会给当事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只有庭前充分的准备,庭审中才能更好抓住要害。看来王院长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才这么早把我叫来。
这次审理的是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在打工期间认识,之后逐渐确定了恋爱关系,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婚后只建了三间砖混结构的房子,巨大的经济压力常常使他们为了日常生活琐事争吵、打闹,截止目前原告已是第三次起诉离婚。听前两次负责他们案件的法官说,原、被告在庭审中情绪非常激动,都曾对法官以死相威胁,庭审秩序很难掌控。我将这些情况告诉王院长,而他却说:正因为不好控制,所以我才要办这个案子。
果不其然,庭审进行的并不顺利,原、被告情绪易怒,简直是“一点就着”,几次起身冲着对方拍桌子。王院长说:“来法院不是来吵架的,别人发言时你要仔细听,轮到你发言的时候,你再说,对方哪儿说得对,哪儿说得不对,理由是什么,别着急,一项一项的说……”委婉的批评让当事人感到了温暖,明白了只有理性的对待,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在法庭调查阶段,又比如“还有没有新的证据?”、“还要补充什么?”等。温馨的提示,让当事人感到,眼前的法官就像一位慈祥的老前辈,唯恐晚辈受到委屈,“不要怕、围绕争议点详细说不要漏掉什么”,即有关心,又有耐心。让所有参加庭审的人员体验到,今天的主角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官。就这样,这起在别人的眼里难以维持的庭审秩序,在王院长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王院长说:只有让当事人有序发表意见,充分的陈述想法,才能更好的查明案件事实,进而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结果更具可接受性。
这几年的陪审经历让我觉得,法官长期受专业法律知识熏陶,容易形成固有思维模式,在审理案件时往往只关注特定的几点,然而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与专业特长,可以和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的优势互补,这也是人民陪审员存在的意义之一。
王院长告诉我说:一纸判决可能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审判权是生杀予夺的大权,使用必须慎之又慎。在庭审中,他多次与我交换意见,有争议的证据,让我参与辨认;有争议的事实让我谈看法;问我有什么问题需要提问等。处处表现出了谨慎细微、不主观武断的工作作风;平等待人,不独断专权的民主作风。
王院长娴熟的法律技能、深厚的法学修养和崇高的职业道德,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据了解,目前蓝田法院已经出台了《院庭长办案实施细则》,对院庭长年均办案数做出了细化要求,院庭长办案也已经常态化。看来,院长断案是司法回归本位的公正实践。王院长能带头遵守制度,选择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他的这种担责精神与示范作用令人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