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2 18:56:28 阅读量:
人们常说的党员,是指合格党员,不合格的党员当然不能称为党员。究竟什么是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和第一章对此都有明确的定义。细读党章,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
从来源上讲,党员就是党的一员。党生员,员由支部母体孕育诞生。党章第一章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了入党程序,明确了党员的产生过程。党是母亲,员是孩子,各司其责。
从性质上讲,党员是人民、民族的先锋队员。所谓先锋,就是领头雁、排头兵,起着火车头的作用,代表一定的利益和方向,是实现党的宏伟目标、完成党的事业的核心力量。
从出身来讲,党员有着双重身份,不仅是先锋战士,也是劳动人民的一员。除了运用职务权力为人民谋求福利、解决困难之外,党员还与劳动人民一样,是物质世界的建设者、精神文明的创造者。
从宗旨上讲,党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非工作成绩突出,立了功、受了奖就一定是合格党员。有的人兢兢业业一辈子,干出了不少政绩,最终却因谋取私利或迷恋女色、没有用好权力这把双刃剑而锒铛入狱,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实践中,是否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才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最高指标。
填写了入党志愿书,面向党旗宣了誓,通过了组织的考察,只能说明在思想和形式上完成了由团员青年向先锋战士的转型,并不意味着已经成为合格党员,还要看具体行动怎样。作为党的好孩子,要知恩图报,孝敬母亲,回报母亲的培养;要对自己负责,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履行好分内职责,对母亲有所交待。作为先锋战士,要把自己同普通同志区别开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都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为人民公仆,要正确运用手中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让党满意,让人民放心。作为普通劳动者,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用自己的诚实劳动源源不断地为社会创造价值。
作者:杨向勃 单 位: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