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9-20 11:29:51 阅读量:
“我跟媳妇靠种地活呢,让我每月给400元我拿不出来,但法官给调解的结果真是为我着想啊!我能接受!”这是日前,勉县法院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中被告杨某由衷的感叹。
家住勉县同沟寺镇,已入耄耋之年的原告李某,与丈夫一生共生育四个子女(一儿三女) 。另外还收养了养子杨某。不幸的是唯一的一个亲生儿子智障残疾,母亲含辛茹苦、无视村里人异样眼光,小心呵护、抚养子女们成人。
李某丈夫于2012年撒手人寰,李某一只眼睛随即也瞎了,如今年事已高,走路已东倒西歪。现因养子杨某长期不管其生活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提供住房且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后,多年经验告诉他该案须迅速且通过调解的方式巧妙处理。
不料被告屡屡不应诉,法官立即联系双方所在地的村干部了解情况。在村干部的指引下,顶着盛夏正午的骄阳前往被告家,被告依旧躲避,被告媳妇徐某听闻法官的来意后,脸色也像放置很久黑掉的猪肝瞬间起火:“你们直接把杨某抓去枪毙就行了,我不管,反正这个家我也呆够了,你们要杀要刮随便!”
法官徐徐地翻着案卷,听着徐某叨叨,与其聊家常中细无声地掺杂着通俗化的法理。长达一小时四十分钟的“闲扯”伴随着徐某连连点头和顺利送达结束了,法官鬓角也滚着汗。
调解当天,徐某的参与让争吵几度升级为混战,调解磕磕绊绊,最终,原告泣不成声:“我都是马上入土的人了,吃吃不了、穿也穿不了个啥了,我不是非要跟你们要多钱,我就指望你们别成天”嗔恨”我,给我个好脸子,跟我多说个话……”。
话毕,原告语塞,法官借势从母子、婆媳间相处技巧及被告在家庭中如何发挥修补、粘合作用方面进行劝说,帮助他们清除了心结。最终杨某答应赡养,也接受了法官提出的类似案件中赡养方式的参考建议。杨某粗壮的连指纹都磨没了的手在调解协议上摁手印后,渗着满满地气的协议新鲜出炉:被告每月支付原告50元、大米30斤、菜籽油0.5斤。
调解书送达后,被告道谢法官,搀扶着母亲一起坐上摩托车朝家的方向驶去。
[法官寄语]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不应仅仅着眼于基本的物质满足,还应该对老人多点关心,给予其精神与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多一些心理关心,老人会多一些安全感,安全感进而转化为对子女的信任体谅,信任感将填补物质赡养的适当不足,无形中减轻子女负担。这一连锁反应值得去维系,让家庭更稳定,笑声常围绕。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法院 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