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涉案为由诱使被害人主动与其联系 谨慎防范巧识别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17 06:31:38 阅读量:

 

 
  本网讯 “白某某及陪审人白某某贷款案件于今天下午15点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77号)开庭庭审,开庭后等待时间30分钟;现通知白某某本人带上个人证件及法院传票准时出庭,缺席未到按缺席判决,判决成立,你将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慎重考虑后果!”

近日,白某收到了一条要求他前往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开庭的短信息,发件人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面对突如其来的陌生短息,白某有点摸不着头脑,随即向渭滨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询问此信息是否真实。经核实,确认是虚假信息,并从案号、案由、发送号码等各方面给予白某回复,提醒他注意防范,切勿轻信骗局。

在这类短信骗局中,不法分子主要利用受害人对法院的敬畏和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信任,以涉案为由,诱使被害人主动与其联系达到其设立骗局的目的。

法院工作人员在此提醒:法院在发送传票时,有一套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不会用个人手机发送信息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前来开庭。如遇到此类情况,请先对其真实性进行理性判断,切勿给骗子可乘之机,更不要向对方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及时到相关单位咨询。(宝鸡法院)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