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检察院对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实行全程监控确保规范司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16 10:58:42 阅读量: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活动规范化的监督,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商南县检察院对涉案款物扣押、接收、入库、保管、移送、处理等环节的动态实行全程监控。

该院建立了专门的涉案款物监管台账。针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涉案款物进行详尽登记,从受理时间、案件性质、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数额,上缴财政数额,返还个人等情况都进行表格式登记,以便能清晰掌握每一案件的办理全过程。针对自侦案件中扣押、冻结的款物实现扣押前和扣押后的全程监管。对申请办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时,就已经开始了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合法性的监管工作,实现了前期监管。自侦部门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后,需及时把扣押清单、银行缴款单、冻结法律文书、结案后涉案款物处理情况等向案管办备案登记,以实现对涉案款物扣押后的监督管理。同时,对自侦部门办结的案件,进行“五符合”审查:即立案时间与扣押时间是否相符、扣押数额与缴存数额是否相符、判决认定数额与扣押款项数额是否相符,共犯个人数额与全案认定是否相符、报备材料与上级要求是否符合。在及时整理、认真审查、仔细核算涉案款项材料、数据的同时,做好处理、上报工作,力争做到工作高质高效,杜绝错误发生。

该院还确定每半年开展一次涉案款物监督检查工作。对所办案件涉案款物的接收、流转、处理,采取查阅相关材料,查看存留物品,与案件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座谈、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开展“一案一查一议”监督检查活动。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以此引导干警不断提升全面把握案件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建立健全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责任制,该院针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还特意修订和完善了《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监督规定》,从涉案款物的暂予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各环节进行规范,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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