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军产安全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6-08-01 14:02:06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涉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依法强制执行,23间门面房等军产被悉数收回、封存,既依法维护了军队合法权益,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T部队2014年1月与被告刘渊签订了《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将位于西乡县城的23间门面房及其他建筑物、院场出租给刘渊使用,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刘渊又分别将门面房租与李林、张小雅等14名经营户开店使用。2015年1月合同期满后,由于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T部队经研究决定收回房产。但由于刘渊仍未能腾交房产,经多次协商无效后,T部队以刘渊未能遵守合同约定为由向西乡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支持。

    为配合部队工作,西乡县法院执行局拟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张贴《腾迁公告》,并特意为租房户留出充足的搬迁时间。目前,23间门面房及附属楼宇20余户租户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前搬离,所有涉案军产悉数被移交部队并被封存,未发生抵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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