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女子顺手牵羊盗窃金项链 领刑受罚悔不当初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9 09:52:52 阅读量:

   商家为促销经常搞“买一送一”,如今汉中一中年农妇在金店购物时自己搞了个“买一拿一”,可惜构成犯罪被判刑罚。2016年7月28日,城固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被告人刘凤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接到判决被告人悔不当初。

2016年2月24日9时许,被告人刘凤花来到城固县文化路金店购买金项链。刘凤花让售货员拿给自己两条黄金项链挑选,在挑选过程中,刘凤花将一条较细的项链攥在手中,后选中另一条较粗的项链并购买。此过程中,刘凤花见售货员并未向自己索要较细的项链,遂产生盗窃之念,便趁从手提包里取钱之际,将这条细项链放进包里,后拿回自己家中。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黄金项链重12.26g,价值3975元。破案后,项链已追回并发还金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凤花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够自愿认罪,属初犯、偶犯,以往表现良好。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名为化名)。(作者:陕西省城固法院  青锋  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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