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8 17:30:48 阅读量:
7月25日下午,永寿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
该方案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到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均衡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实现。同时,结合该院实际,实现重点突破,形成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经验和特色。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为两年,即自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
方案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全院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配套措施,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行队伍建设,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在两年时间内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要主动协调、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全社会对执行工作形成科学理性的认识,促进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强化院内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司法资源;实现内外联动、全院参与,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为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总体战做出永寿法院应有的贡献! (王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