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22 15:12:56 阅读量:
7月21日,陕西千阳法院在执行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依法对妨害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李春林处以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据了解,该案的被执行人李春林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拒不主动申报财产,致使金额为2万多元的案件长达三年不能执行到位。在法院依法传唤后,其酗酒来到法院,哄闹法院、辱骂执行法官,迫使法院组织的多次执行和解无法正常进行。 7月20日14时许,被执行人李春林再次酗酒后在法院门前广场磕头呐喊,不听工作人员劝说,后被公安民警强行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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