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8 17:45:3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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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李建民被勉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判决赔偿赵建强经济损失99798.83元。因李建民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现在被羁押,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赔偿款一直未赔付。
拿不到赔偿款,王晓萍遂将已高位截瘫的丈夫赵建强拉至李建民家中闹事,要求李建民家人给付赔偿款。期间,王晓萍与李建民家人多次发生纠纷,致使矛盾激化,当地社区等基层组织多方调解,均没能促使王晓萍及赵建强离开。堵门闹事不仅给李建民家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也使王晓萍身心憔悴。后经人劝解,决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勉县法院立案后,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勉县法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案情研判。并多次深入现场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讲道理、释法律,做思想疏导工作。2016年7月7日,执行干警会同社区干部,对双方再次进行思想疏导,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建民之母筹措了执行款8万元交付王晓萍,约定剩余款项1月内付清,并由其亲戚担保。协议达成后,王晓萍已将赵建强搬离李建民家。
在勉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即公正执法又以情感人的不懈努力下,至此,一起长达数月,让双方当事人都苦不堪言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