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执行清理久拖欠 撑起民工保护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8 16:45:51 阅读量:

       

7月8日上午,陕西兴平法院执一庭干警徐林、严科宁、王博冒着酷暑来到店张某村砖厂,执行一起劳务争议纠纷案件。在法官现场努力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2012年3月,赵某武将自己经营的砖厂承包给杨两年期间由杨某旺独立经营,负责发放工人工资。杨旺雇用杨某权在砖厂干活,2013年8月,杨某旺不辞而别,所欠杨某权两个多月工资没有发放。杨某权将赵某武起诉到兴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工资。

     兴平法院合议庭审理认为,某砖厂营业执照法人是赵某武虽然将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但招用劳动者,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杨某权的工资应由某砖厂法人赵某武承担。

     某砖厂已停止生产,法官从实际出发,希望赵某武从废旧设备和资产中给予杨某权补偿。经过大量调解说服,赵某武与杨某权达成协议杨某权拉走砖厂13000块砖,双方互追究,一桩缠绕当事人两年的案件画上句号。( 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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