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1 16:57:52 阅读量:
“谢谢啊,谢谢你冯法官,要不是你,我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上呢。这才不到一个月你就帮我把钱要到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日前,当事人康某见到办案法官后连说感谢的话。
2016年初,被告曹某做园艺工程时,雇员不小心把厕所撞倒后被压伤,曹某立即把人送医院治疗,因急需现金,就给同学康某打电话借一万元,康某是个热心肠,急忙跑到银行给曹某转了一万元。过了十天,曹某又打电话恳求康某再借一万元,这次康某有点犹豫,因为自己手里暂时也没钱,但想到同学曹某也很不容易,于是便向朋友丁某借了一万元给了曹某,他相信曹某会及时还钱的。
过了半个多月,康某急需用钱便问曹某,曹某说他的工程款马上就到手了,但信用卡也快到期了,希望曹某再借给他五千元还信用卡欠款,工程款一到手立刻就把所欠的两万五千元一起就还了,康某犹豫再三又给曹某借了五千元。
从此,康某再打电话问及还钱的事情,曹某就百般推脱不肯还钱。康某无奈之下将同学曹某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及时查阅了原告康某提供的借条、转账凭证、索要欠款的微信截图及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院参加庭审,庭审中,被告当庭承认借款数额等事实,法官向被告曹某细细讲解了不及时还款的法律后果,如案件判决后执行时会产生新的费用,有钱不还更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将会在征信记录上留下法官强制执行记录,再要用信用卡、贷款、以及坐飞机,坐高铁,子女升学就业都会有影响。
被告曹某听后大为震惊,表示暂时没钱,但一个月内一定还清,望原告能宽限几日。经过冯法官的倾心调解,被告曹某不久将案件款两万五千元准时交至法院,法院及时将案件款兑付给原告康某,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一定要书写规范的借条,保存好银行转账凭证,催款截图、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在诉讼过程中容易获得法律的支持。(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冯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