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9 11:05:03 阅读量:
临潼法院 贾如
2年前,布依族当事人罗某在临潼区被杨某驾驶的货车撞成重伤,并致截瘫,经审理该院判决杨某赔偿罗某损失30万元。
该院执行一庭在受理罗某的执行申请后,看着少数民族兄弟严重的伤势,决定特案特办,及时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结果发现杨某并无可供执行财产。鉴于杨某的拒绝配合的态度,法院及时决定对杨某予以拘留。然而拘留期限届满后,杨某为了规避义务,先后与妻子薛某离婚、与父母分户,又将拆迁安置的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鉴于此,执行法官三方面工作同时展开:一方面做好少数民族兄弟的安抚工作;一方面向政法委、妇联等部门汇报协调,为罗某争取了9万余元救助资金;另一方面查找法律依据,对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办理离婚手续,转移房产的违法行为予以制裁,并依法追加其妻为本案被执行人,对其拆迁补偿房屋及时采取查封措施。杨某及其家人得知后,到法院无理取闹,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再次对杨某实施拘留措施。最终,杨某在法律的震慑下,终于低下了头,愿意在法官主持下与申请人协商赔偿。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杨某将案件款当场交付于申请人。
至此,历经周折的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