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城法院注重法律释明 解当事人心结促和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7 10:01:58 阅读量:

        今年以来,澄城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履行诉讼义务,坚持把法官释明制度运用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这样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服判息诉率,又保证了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助推了社会和谐。

为保证法官释明制度的落实,该院各庭室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做好衔接工作,使法律释明工作落实到位。立案时,立案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各种诉讼权利及义务,阐明诉讼风险,并耐心解答当事人对诉讼程序提出的疑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正确、不明确、不完整时,法官主动通过询问、告知等方式,进行合理、必要的释明,引导当事人积极、全面行使诉权。同时,根据案件特点适时进行庭前调解,将法律释明和调解有机结合起来,避免了当事人打“赌气官司”。审判承办法官就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释明,引导当事人进行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针对程序的适用、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证据交换等问题,用告知、询问或说明的方式进行释明;对证据的对应性、证明用途、证明目的,证人对事实的陈述,鉴定结论等问题,通过发问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明并注重审判阶段的调解工作,及时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促使义务人自愿履行,提高案件履行率;承办法官在庭审后,悉心听取当事人意见,注重以通俗易懂的口语,就案件审理过程、证据采用及法律依据等进行释明。判决后,做好答疑工作,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的理由及依据,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同时,注重说服教育工作,尽量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执行中,执行法官注意讲究方法方式,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执行进展,分析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对所涉及的法律进行释明,并将案件执行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法官释明制度的推行,有效地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化解,提高了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同时也实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使他们不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导致诉讼上处于劣势地位,真正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目的,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51件,审结426件,结案率达到65.4%,调解和促成当事人撤诉的案件332件,调撤率77.9%,案件处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澄城县人民法院 孟班艳 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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