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立足职能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23 17:28:46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强化信访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53人其中来信32件,来访 21 人)。受理举报线索 10 件,全部分流处理完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涉检信访案件办理流程。按照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分流和处置。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该院控申部门依法搞好审查和受理的分类处理工作,结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规范受案范围、明确受案条件、完善审查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够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并得到及时受理,使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对于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规定限时办结。对于经复议、审理、复核,未发现错误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促进息诉罢访。对不能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引导群众按程序理性表达诉求,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拓宽司法诉求渠道,建立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处理初信初访工作和司法诉求信息分析,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排查矛盾纠纷,以及接待来信来访、其他机关和部门分流转交、上级交办信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检信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同时完善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坚持定期接待、预约接访与即时接访相结合,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营造检民零距离融洽氛围,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

坚持依法、合理、公正解决缠诉缠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往往伴随案件的诉讼过程,正确判断案件性质、公正处理是根本。一方面依法按政策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又坚守法律底线,坚持依法解决信访事项,给个别挑战法律的无理缠访者以震慑,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法律权威。

(陕西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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