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强制执行敢亮剑 雷霆出击显法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5 19:08:24 阅读量:

         2016年6月15日上午7:00,勉县法院副院长杨小林带领下,执行庭及法警队干警一行,在勉县绿缘路一小区,对长期躲避执行,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张志德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将其拘传到庭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张志德是本院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立案后我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张志德到庭,但其拒接电话,拒回短信,早出晚归隐匿行踪,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在农历新年夜间到被执行家中将其找到,向其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并做了大量工作,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张志德向本院保证,在2月1日之前先给本院交纳1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待后按月支付。2月1日到了,张志德仅给法院交来5000元,事先承诺的担保也没有落实。法院拟对其实施拘留,但考虑到农历新年已近,为了人性化执法,经申请人同意我院再次为其留出宽限期限。但被执行人张志德故伎重演,又一次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为尽快执行此案,执行干警来到张志德居住的小区,对物业、保安、购电室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张志德并未外出离开勉县,但早出晚归,白天很少在家,遂决定采取突袭行动“瓮中捉鳖”。

6月15日清晨,勉县法院经过周密部署,由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干警组成的突袭组,赶在被执行人出门前,将其堵在家中。

经过依法搜查,在被执行人家中搜出现金1400元,银行卡、存折若干,遂当场予以扣押。鉴于被执行人消极执行的态度,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对于日益攀升的执行案件数,勉县法院对于部分顽劣不化,视法律为儿戏的被执行人,将依法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利剑在手,彰显法律威严,让躲避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陕西勉县法院  翟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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