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13 10:41:02
阅读量:
近日,吴堡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刘某(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张某与刘某均是“80”后,结婚初期二人感情很好,并育有一子。但在随后的婚姻生活中二人逐渐产生矛盾,并且愈演愈烈,由争吵发展到大打出手,不仅惊扰了邻居,甚至闹到了派出所。张某作为一名弱势的女性,不仅遭受到丈夫刘某的恐吓、谩骂、殴打,而且刘某还有赌博恶习,张某为此曾多次好言相劝,但招来的仍是家暴。糟糕的婚姻生活,让张某生起了离婚之意。2014年6月9日,张某曾向吴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吴堡法院调解,双方和好。
之后,刘某仍恶习未改。2016年1月11日,张某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于4月17日向吴堡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审核了张某提交的报警记录、受伤照片及诊断证明等能够证明刘某曾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材料后,认为张某仍面临家暴危险,遂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刘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张某。裁定作出后,承办法官立即将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及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和派出所。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施行以来,吴堡法院作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陕西吴堡法院 贾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