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法官高效执行工伤案 外来务工人员衷心表感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5-10 17:28:05 阅读量:


 

2016年5月9日,申请人彭某某、张某某从执行人员手中接过自己的工伤补偿款,嘴里不停的说着带着四川口音的感谢语,感谢法院执行干警依法高效地为他们执行回14万元工伤赔偿款。
申请人彭某某、张某某系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于2011年在被执行人陕西省榆林市某煤矿有限公司从事支护工作,2014年12月2日下午,申请人在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被顶板掉落下的煤块砸伤,2015年1月28日申请人被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经榆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拾级。由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彭某某、张某某各项工伤赔偿款双方各80816元,共计161632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彭某某、张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执行人为外省务工人员,来往两地诉累困难较大,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申请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的当日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查明其在某银行横山县某支行有存款。为防止被执行人将存款转移,次日,执行人员李荫龙即带队前往银行查封账户,执行人员找到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协商沟通,讲清法律事实和法律责任,力促社会和谐诚信。2016年5月9日,被执行人将14万元送至横山法院,由横山法院转交给申请人,剩余两万元于2016年9月份前履行。至此,通过横山法院执行人员的辛苦努力,一桩外地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赔偿款也交到了两位申请人手中,申请人连连的感谢也让执行人员感到欣慰,执行人员的努力也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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