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级法人民院召开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6 2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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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 王丽娥
4月26日下午,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政治部副主任姬耀民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党华宁、行政庭庭长高万元和新区审判庭庭长王军出席发布会。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陕西广播电台、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铜川广播电视台6家省市媒体应邀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副院长党华宁通报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背景、指导思想、管辖模式、市法院为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做的准备工作和实施方案具体内容等相关情况,到会嘉宾和媒体记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党华宁副院长、高万元庭长一一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实行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审判专业化,避免行政诉讼中的不当干预,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集中管辖后行政案件的起诉、审理和执行模式为,起诉人应当到跨区域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诉讼。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工作仍由非集中管辖法院负责,同时应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工作积极协助与配合。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集中管辖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审理方式:一是在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开庭审理;二是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案件。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集中管辖法院可以自行送达法律文书,也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执行集中管辖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要向集中管辖法院提出,由集中管辖法院负责依法执行,或者委托执行标的所在地法院执行。
为做好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工作,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力求实效。一是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研究、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我院成立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华宁担任,成员由宋延明、高万元、梁军龙、姬耀民、胡雪梅、郭玉荣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级法院行政庭,高万元兼任办公室主任。经过党组认真研究,反复论证,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与市编办、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从全市4个基层法院各调剂了1个政法编制归新区审判庭,使新区审判庭编制从原来的14个增加到18个;从全市基层法院选调了2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到新区审判庭从事行政案件审理,充实行政案件审判力量。三是为积极应对5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新区审判庭从人员的业务培训,办公办案场所、环境、设施的调剂配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市中院行政庭加强对新区审判庭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业务指导,确保了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