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河法院:院长带头开庭审案 网络直播树立典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0 16: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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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刚刚当选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院长不足一月的张军同志在茅坪人民法庭担任审判长主审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庭审全过程通过白河法院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了图文直播,接受社会的监督。
该案因尹某(5岁)、彭某(5岁)、陈某(7岁)三名未成年人手持竹棍打闹,致使原告尹某左眼受伤。后经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眼眼球破裂伴有眼内组织缺失;角膜裂伤;巩膜裂伤;创伤性前房积血;创伤性视网膜脱离。共花费医疗费9768.16元,经鉴定原告伤残等级达到7级。原告尹某起诉要求被告彭某、彭某某(被告彭某之父)、张某(被告彭某之母)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13685.17元及第一次后续治疗费用40000元,其他的后续治疗费用待发生后另行主张。后经被告彭某申请,本院依法追加陈某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本案庭审的难点在于事发现场的3名当事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年纪幼小,对自身行为的辨识能力较低,如果按照常规的庭审模式进行审理,不利于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因此,在庭审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张军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前认真组织了证据交换,充分发挥法官的“释明权”,向未成人及其法庭代理人详细释明的证据相关规定,避免举证风险,依法引导举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整个庭审环节环环相扣,辩论紧扣争议焦点,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展现了深厚的法律修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凸显了张军院长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给旁听干部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现场20余名公民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张军院长与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充分交换意见,征询对本案的裁判意见和对本次庭审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