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法院规范庭审活动 动真格树形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19 16:41:02
阅读量: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形象,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将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永寿法院4月19日下午召开全体法官会议,从四个方面全面规范庭审活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从个案程序上感受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一是规范开庭时间。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执行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安排、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被告人提押时间等客观因素,合理确定开庭时间。开庭时间确定后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或推迟,给当事人增加诉累。合议庭必须全员准时到庭,不得随意变动。对于审判人员不遵守开庭时间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纳入业绩考核。
二是明示法庭纪律。针对庭审中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应当共同遵守的纪律,由书记员在开庭前予以宣读,即明示诚信诉讼原则、不得干扰法院独立审判以及审判工作纪律,以促进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自觉规范行为,遵守法庭纪律,提升法院和法官公信度,保证庭审的庄严和权威。
三是严守庭审规范。全院法官在庭审活动中,严格规范庭审着装、规范庭审用语、规范庭审行为、尊重司法礼仪,引导和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充分完整表达诉求和意见。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由纪检组通过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庭审程序、审判形象以及审判作风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改进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庭审检查常态化。(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