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法院:学习“时代楷模”黄志丽--让脚下永远沾着泥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19 1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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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楷模”——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黄志丽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然而,她更喜欢人们喊她“丫头”“闺女”“妹子”。
脱下制服,她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邻家姐姐;穿上制服,她就变成一位14年办案近5000件,九成以上调解撤诉、七成以上自动履行,至今无一错案改判、无一投诉上访的出色法官。说起黄志丽的特别之处,芗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成刚感慨,“她总比别人多一点点倾听、多一点点了解、多一点点细心、多一点点担当。可每个多一点点都加起来,年复一年,平凡变成不凡、普通变成神奇。当法官,虽然辛苦,却很充实,也从中体验到了职业的幸福感。走在路上,常有人招呼她:丫头、闺女、妹子。朋友问她,你怎么会有这么土的称呼啊?她笑着说:“这多亲切呀!”这是百姓把她当亲人,是对她工作的肯定。她深信,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我们作为法官在办案的时候一定要提醒我们自己,每一次庭审,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判决,我们本身承担的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对于涉及各方利益的案件,绝不能简单就案办案,要从大局出发,兼顾到各方利益,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用好“快审快结”和“阳光审判”两大“法宝”,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定信仰,维护公平正义。(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