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挪电缆致一死三伤 细调解化赔偿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06 11:32:11 阅读量:

(佛坪法院 张海 唐流欢)

4月5日,佛坪法院法官与佛坪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合调处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赔偿纠纷,同时就规范建设领域用工的相关法律知识做了专题辅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泛好评。
2014年11月7日,汉中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原佛坪县十亩地镇十亩地村村民委员会的佛坪县十亩地镇集镇迁建安置点二期建房工程项目北片1-8号楼(A合同标段),陕西顺华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了佛坪县十亩地镇集镇迁建安置点二期建房工程项目北片9-11号楼(B合同标段),陕西华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佛坪县引汉济渭工程移民安置十亩地镇集镇迁建I标段工程。2014年11月7日,I标段、A合同标段、B合同标段在挪动施工电缆时,发生一死三伤的安全事故,造成B标工人罗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I标挖掘机学徒田某重伤,A标工人吴某、陈某轻伤。事故发生后,佛坪县人民政府责成佛坪县安监局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认定,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在调查处理期间,原十亩地镇人民政府、十亩地村村民委员会在法院和司法局共同协助下,对一死三伤人员安置、治疗事宜进行了协调,经各方参与调解,一次性赔偿死者罗某死亡赔偿等费用43万元(十亩地村委会垫付),赔偿田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7万元(其中华天公司垫付12万元,顺华公司垫付3万,华夏垫付2万),陈某获赔15000元(华夏公司垫付),轻伤吴某未计算费用。上述三人直接发生各项费用61万5千元。
该起事故争议的焦点在于,原佛坪县十亩地镇谭家河村高家梁“11.7”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费用615000元各方当事人承担责任比例划分及费用分摊。
上述当事人、代理人多次申请佛坪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未果。县法院从2015年5月21日开始,经过集中调解、分头背靠背做矛盾化解工作,多次研究各种解决方案,经过调解协商,达成了协议。自此,各方为该事故再无任何经济纠葛,矛盾三方握手言和。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