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因贩卖国家二类精神药品被判刑九个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01 15:04:03 阅读量: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对一起贩卖马来酸咪达唑仑的贩卖毒品案进行宣判,贩毒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5年6月,被告人郑某喜给湖北一蔡姓男子汇款11.5万元,向其购买了6000片国家二类精神药品马来酸咪达唑仑片欲进行贩卖,后对方通过快递方式将毒品寄出。2015年6月29日14时许,郑某喜在本市莲湖区某小区收取快递时被民警抓获,从现场及其住处共查获马来酸咪达唑仑片6610片,净重1227.6753克。法院认为,郑某喜为牟取不法利益贩卖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大家经常听到的毒品名称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等,但对咪达唑仑可能还比较陌生。咪达唑仑可产生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及肌肉松弛的作用,但也会使人产生谵妄、幻觉等不良反应。咪达唑仑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其制剂(如“力月西”)亦为国家管制药品。贩卖咪达唑仑的,亦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贩卖毒品罪,其与海洛因的折算率为1克咪达唑仑相当于0.0001克海洛因。(张伊 白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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