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不忘拍蝇,加强对基层腐败的超前预防和监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31 20:17:13
阅读量: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后,一个个大小贪官纷纷落马,被装进了历史的垃圾坑,全国人民拍手称快,但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也不可小视。打虎的同时我们不要忘记拍蝇,所以,在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应该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村级干部腐败问题超前预防和监督,防止损害群众的利益。
村级干部队伍庞大,直接面对群众,其廉洁自律形象,特别是贪腐问题深受广大群众的关注。从近年来看,发生的职务犯罪来看:暴露和惩处的村级腐败主要是涉及移民搬迁工程和土地征用方面。有些村官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出了事大不了不干了”。村干部毕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编制,只有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就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不然只能按照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等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罪名处罚,甚至根本无法定罪处罚,法律的威慑力远远不够。但村官腐败的主要危害是村民和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农村发展稳定,加深社会对公职人员的不信任感,损害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抓好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反腐败监督预防刻不容缓。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此项工作而迫切,对此,我们应从以下方面预防和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一. 组织纪委、审计、反贪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市县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移民搬迁工程打的村,特别是列入中省市重点镇建设涉及建设用地征用的行政村,逐村展开审计调查和筛选,及早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二. 加强对村官腐败问题滋生根源的调查研究,从规律和特点上着力抓好制度更新建设,超前预防。
三. 对换届后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村级财务人员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培训,要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重在开展以吸收反面教材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触及心灵。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