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6-03-29 15:22:08 阅读量:
原、被告系同村同组,又是同胞亲兄弟,在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双方各承包了位于该村七组南北相邻的两块土地。多年来,双方相安无事。2015年,因高速路绿化租用土地,经丈量后发现,弟弟的承包地比土地证上的面积少三分,其兄长的承包地有多余。弟弟即认为是其兄长侵占了他的承包地。经多方调解未果,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几欲反目成仇,弟弟无奈诉至韩城法院,请求判令其兄长返还三分承包地。
受理该案后,鉴于原、被告系亲兄弟,承办人杨法官认为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力争调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首先在第一时间召集原、被告双方,深入涉案地块进行实地考察、测量;其次,情法并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耐心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哥哥在2016年夏收后,从双方地块的界石向北,给弟弟让出1.5米承包地。
兄弟二人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