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不重双方剑拔弩张气不和 细听缘由法官“情”字当先巧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28 16:40:50 阅读量:

 

一起并不严重的交通事故,又是发生在同乡之间,本可以和和气气、互相体谅、握手言和,却因双方情绪上的不冷静最后只能双双走进法院解决纠纷,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也伤了同乡情谊。幸亏道路交通法庭办案法官“情”字当先的庭前调解,才弥合了裂痕、续写了情谊。
201628日,是农历猴年的大年初一,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过春节的喜庆气氛里,家住长安区灵沼乡回鹤庄南二街的韩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驾驶着自家的小轿车刚出去走完亲戚,吃过中午饭正往家行驶,正当沿着户县赵王镇村中心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南北街道什字时,适逢同住长安区灵沼乡的武民刚从家里出来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沿着赵王镇村南北街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该什字,发生碰撞,致武民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正值大年初一,出了交通事故,双方本来美美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互相看对方不顺眼,虽说是同乡、虽说伤的并不严重,但你一言我一语,火药味越来越浓,又想到正是春节时期,越想越气、互相埋怨起对方。躺在地上的武民感觉到不仅对方没有着急给自己看病的意思,还在指责自己,顿时心中火起;从车上下来的韩玉想到自己车开的好好的,武民却从旁边窜出来,撞倒了自己车上,越想越气,言语上也没客气。就这样经过交警部门的处理,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双双闹上法庭。
户县法院道路交通法庭的承办法官拿到案子后,心里不禁纳闷,原告武民的诉讼请求连同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失合计才刚刚1万元,而且原告武民和被告韩玉的家庭住址都在长安区灵沼乡,这么低的赔偿数额竟然都起诉到法院,而且还都是同乡,办案法官决定先不开庭,把双方分别传到法庭了解了解案情。
果不其然,双方之前就熟识,结果就是因为大年初一的这场小事故,闹得年都没过好,心里都窝着一肚子火,原本不错的同乡情谊也几乎荡然无存。办案法官了解了情况之后,认为该案更适宜进行庭前调解,避免双方在庭审中言语不合导致矛盾激化。调解开始,法官不谈保险公司应该赔多少钱,也不谈诉讼费由谁承担,先给双方说“今天咱们这个案子不谈理,这个案子先讲‘情’,双方愣了一下,法官给原被告双方都倒了一杯水,接着说“怎么?你们俩还准备把大年初一的小疙瘩结一整年么,双方听到这都有点不好意思,但碍于情面也不好说啥,都低着头。办案法官看在心里,趁热打铁,委婉地指出了双方事故发生后言语及行为上的不冷静以及给对方心理造成的不好的影响,并劝诫双方尝试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大过年的都想有个好心情,所以这个时期发生事故更是考验双方“情商”的时候,最后法官又引导双方要多想想往日的同乡情谊,不能因为一时心情的“不美丽”,逞一时口舌之快惩罚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
“那天是我不好,光顾着自己心情不好,没有及时给您送到医院,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赔呢,你这诉讼费也别按事故责任划分了,我都承担了,也算是我赔礼了!”“不用不用,那天我也言语上不恰当,我也有不对的地方,钱都是小事。”看着双方差点破裂的同乡情谊又续上了,法官也心里一阵喜悦,“就是嘛,钱都是小事,乡党感情才是大事!”
撰稿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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