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天军当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来源:延安中院 时间:2016-03-21 15:19:42 阅读量:



 



 

    2月28日下午,在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康天军同志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天军,男,汉族,1968年3月生,陕西岐山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陕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学习;1987年7月至1995年4月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1995年4月至1997年8月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01年10月至2003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2004年8月至2007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2009年2月至2012年9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陕西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6年2月当选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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