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法院第一份人身保护令纪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20 14:56:48 阅读量:

汉滨区人民法院 郭干芳 成英畑

3月18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发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以来该院第一份人身保护令。此次人身保护令送达过程可谓惊险迭出,扣人心弦。
申请人王华(化名)与被申请人胡磊(化名)婚后育有一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店。2月下旬的一天早上,胡磊持剪刀将王华肩部、腰腹部刺伤,伤口最深处达数十厘米,后房东赶来劝阻并报警,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王华被送往医院治疗,胡磊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出院后的王华委托律师向汉滨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同时申请人身保护令。这一家暴案件一进入该院法官的视线,便引起了高度的警觉和重视。一方面申请人身心遭受巨大摧残,亟需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如果公权力不及时介入予以救济,后续的家暴行为有可能接踵而至,情形刻不容缓。此外,《反家庭暴力法》刚刚落地生根,这一家暴行为也是对法律权威的极大藐视和亵渎。因情况紧急,院领导指示务必在24小时内送达人身保护令。
在被申请人租住的房屋内,法官给被申请人胡磊宣读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并给其送达了离婚诉状等文书。胡磊抵触情绪明显,试图冲出出租屋,情绪激动,言词激烈,甚至几度想从窗户纵身跳楼,在法官、法警和随后赶来的公安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悉心开解下,胡磊情绪略有缓和。办案法官抓住这一情绪转变的节点,在示意其他人回避后,与胡磊谈起了心,了解了胡磊的成长经历,对他自强不息的上进精神予以了肯定,同时引导胡磊应该换位思考,指出其个性中易冲动不计后果的危害性。胡磊也坦言自己心理上焦虑,情绪难以控制,需要专业心理疏导,并就刚才冲动的举动致歉。动之以情后,法官又从《反家暴法》入手给胡磊上起了法制课,胡磊抵触和焦躁的情绪逐渐被抚平,并答应王华先回娘家修养身体,双方暂时冷静一段时间。
最后法官邀请该院一位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陪审员,对胡磊进行了心理咨询和疏导,同时又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相关公安机关和社区、村委会。
纵观此次人身保护令的送达,波澜泛起,但仔细梳理起来,有着清晰的脉络。情、理、法的主线贯穿始终,法官的业务能力和人格魅力在关键时候举足轻重,法警有力地确保了办案人员和双方当事人安全无虞,心理咨询师的引援是整个送达的延续,彰显了该院在案结事了之外那一抹浓重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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