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法院审判长、独任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17 17:14:50 阅读量: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横山法院积极开展科学、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按照审判长负责制的工作思路,实行由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初步在简易程序案件及相对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运行。

横山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民事审判二庭作为改革试点,挑选四名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政治素养好的法官,由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拓福成任审判长,其他三名法官划分到审判长命名的审判团队。按照上级法院出台改革的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审判长拥有案件决定权、签发权,弱化行政色彩浓厚的庭室架构,构建新型司法权运行机制。

传统司法实践中,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在审理案件后,裁判结果一般需要报庭长、分管副院长层层审批,职务级别的高低将决定对裁判结果的影响程度。实施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可以理顺庭长、审判长、司法辅助人员等各层级之间的职权关系,提升司法能力,建立科学的审判长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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