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见车停在路边未上锁 盗走车内财物 户县法院判其拘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09 1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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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见他人将车停在路边未上锁,乘人不备盗走他人财物,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户县人民法院3月9日上午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罗某盗窃罪一案,最终以盗窃罪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罗某在户县财政局门口见丁某将车停在路边未锁车门,趁其离开后盗走车内1部苹果6PIUS手机(鉴定价值2935元)及1个棕色男式挎包,包内有1个品胜牌500G移动硬盘(鉴定价值248元)、1个zIppo牌打火机(鉴定价值340元)、1个苹果MIN2平板电脑(鉴定价值1330元)、1个品胜牌移动电源(鉴定价值57元)和身份证等物。作案后,罗某将苹果手机留作自用,挎包、平板电脑、移动硬盘、打火机及移动电源藏匿家中,身份证等物丢弃。破案后追回被盗物品发还失主。
户县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以采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罗某处以上刑罚。
在此法官劝告各位车主,外出停车一定要锁好车门,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于车中,以免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撰稿:段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