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02 17:53:35 阅读量:
2016年1月28日网上曝出了最高院[2015]民一他字第9号复函,该复函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得此复函,既欣慰又忧虑。欣慰的是长时间疑惑、争论的问题有了最权威的答案。忧虑的是代理的许多案件要受此复函内容之不利影响。
一、真实案例
2014年2月开始,金属公司陆续向赵某借入款项2.3亿余元,截止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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