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北风夜 百里电话正调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18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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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供稿人 李有根 裴建堂)2016年1月14日19时许,金丝峡人民法庭的办公室里依旧灯火通明,法庭的办案法官正通过移动电话主持着坐在被告席的谭某与百里之外的原告商州区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调解工作,场面甚为亲民、暖心。
2016年1月8日,原告商州区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的特别委托代理人杨某在商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满腹牢骚,要求立案,尽管工作人员再三解释立案规定,但直至中午其仍坚持滞留在立案庭不愿离开。金丝峡法庭干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前往立案庭热情接待了商州籍的代理人杨某,杨某情绪稳定后向我们道出了他心中的苦水。原来商南籍的被告谭某在商洛市从事装潢工作,其于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在原告处购买建筑材料欠款达10万余元,期间陆续支付货款近5万元,剩余货款至今尚未支付。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谭某索要余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拒不露面,恶意躲债,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受损。原告先后向商州区人民法院和商州区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但商州区人民法院和商州区公安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均婉言拒绝,致使原告有苦难言、有理难申。无奈之下,原告通过多方了解,向商南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被告谭某拖欠其材料款。
金丝峡法庭了解情况后,秉承“厚德尚法、忠诚为民”的院训和“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办案宗旨,在第一时间接收了案件材料,并迅速展开工作。杨某被金丝峡法庭办案法官及时立案而未丝毫为难他这样的外地商人的办案作风所动,立即买来两条高级香烟欲送给法庭干警,被办案法官婉言拒绝。在向原告方详细了解情况后,法庭决心年前必须办结此案,同时对被告进行全面联系。法庭最初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但被告拒不接听电话,躲避诉讼,之后法庭先后通过被告所在地村委会、被告家人、被告朋友等渠道多方联系被告仍无果,随后法庭驱车前往被告住所地查找数次依旧无果,经过4天努力,法庭均未能与被告取得有效联系。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14日中午,法庭终于成功联系到被告。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向其阐明案情,讲述法理,以及恶意躲避诉讼的不利后果。被告在确认办案法官身份后,最终表明其愿意参与诉讼,并向法庭承诺立即返回商南处理本案。当日18时许,被告谭某到达法庭,表示愿意应诉,并请求法庭立刻组织调解。法庭在对被告的情况进行了解后,迅速电话联系原告讲明原委,原告得知情况后,通过电话说明其在外地暂时赶不到法庭,请求法庭务必通过电话语音方式调解本案。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均认可案件事实及证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办案原则,法庭利用晚上下班时间通过移动电话向当事人说法、析理,调解本案,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谭某支付原告商州区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所欠货款5万元。杨某激动地说:“原本以为我这案子找不到被告,眼下很难解决,没想到被你们法官通过打电话的简便方式说法、讲法,迅速顺利调解解决了,你们真是好样的”,并再三邀请办案法官一同吃饭,均被法庭干警拒绝,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情形。
时近年关,面临众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浪潮,金丝峡法庭辖区的案件不断增多,这不仅考验着法庭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考验着法庭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厚德尚法、忠诚为民”不仅仅是一句院训,更是我院每一名干警的座右铭,“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院干警在每一个案件中的实践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