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 教育局两责任人被判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6 09:06:25 阅读量:

         


 

身为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被告人耿军锋、杜超户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监管缺失,致张涛利用工作制度漏洞挪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本息747.14万元。12月15日,户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耿军锋、杜超户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户县50余名教育工作者和有关部门、户县法院执法监督员共80余人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2007年,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简称国开行陕西分行)委托负责户县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并在户县某金融部门开设生源地贷款结算账户,在国开行陕西分行开设生源地贷款账户。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向借款人催收贷款本息,并将收回归集的贷款本息暂存于户县某金融部门生源地贷款结算账户内,然后统一划转至在国开行陕西分行账户里。户县某金融部门负责对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设的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并不得将该账户内收回的资金转到国开行陕西分行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里。
2012年7月,被告人耿军锋、杜超户分别任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后,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监管缺失,未对从事财务工作的张涛(己判决)从业资质进行审查;未设置生源地助学贷款会计核算体系,无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未按时与户县某金融部门对账,对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划转工作未能建立内部分工,使张涛实际上一人同时持有户县某金融部门预留的两枚印鉴,从而使张涛挪用资金拥有了便利条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资金划转缺乏必要有效的监督检查;未具体贯彻执行国开行陕西分行与资助中心签订的协议,致使张涛利用工作便利及户县某金融部门工作漏洞,挪用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某金融部门账户内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本息747.14万元。
在发现张涛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后,耿军锋、杜超户二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资金的罪行,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罪犯张涛。张涛被抓获后,于2015年6月被户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耿军锋、杜超户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长期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疏于管理和监督检查,致使学生归还的生源地贷款747.14万元被他人挪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情节特别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因被告人耿军锋、杜超户犯罪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罪犯张涛的立功表现户县法院一审判处二人以上刑罚。
撰 稿 李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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