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锅店为过路起口角 男子持凳伤人获刑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9 15:20:58 阅读量:

         男子砂锅店用餐因过路与邻桌发生口角,遭对方殴打后气愤不过持凳伤人致其轻伤。本是让一下路可以化解的小事,莫想男子为此领刑受罚。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飞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4年12月2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朱飞与朋友在洋县东城夜市“吴家砂锅店”就餐后准备离去,邻桌正在就餐的祝明坐在过道中,被告人朱飞遂拍打祝明要求让路,祝明因此与被告人朱飞发生争执,与祝明一起就餐的朋友即上前殴打被告人朱飞。在场的朱飞的朋友将双方拉劝开后,被告人朱飞持砂锅店的椅子砸向祝明,致祝明受伤。洋县公安局接警后到达现场制止了事态。祝明后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被告人朱飞在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拉劝开后,未能正确处理,持椅子砸被害人祝明致其受伤构成轻伤,被告人朱飞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朱飞已和被害人祝明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在审理中自愿认罪,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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