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马晓明,百姓为你点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7 20:34:33 阅读量:

 

红色热土

秦岭脚下,陕西华县高塘塬,这里曾经爆发了著名的渭华起义。

如今的高塘小镇,是高塘塬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相传百年的商贸古镇、是国家3A级红色旅游基地、是陕西省特色旅游名镇。

在依法治国阳光照耀下,它更显生机和活力。作为法律的“裁判者”、“守护者”,高塘人民法庭犹如一艘航船,承载着为塬区两个乡镇、七十多个行政村、六万多老百姓公正执法、依法维权的责任和担当,而这艘航船的船长,就是坚守基层十八载、为民撑起-片天的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高塘人民法庭庭长马晓明。

马晓明工作照

马晓明,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刚过不惑之年,1973年生人,1996年进入华县法院莲花寺法庭工作,2005年调入高塘法庭,2013年任庭长至今,人生大好的青春都奉献给了身边最基层的老百姓,近二十载的岁月磨砺,在“张家长、李家短”、“公有理、婆有理”的调解、审理、奔波中,那张原本稚嫩的脸如今更显稳重和成熟。

在基层:他像一头老黄牛,耕而不息

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经常和群众打交道,马晓明摸索出一套适合农村工作的经验,讲求办案方法和技巧,有许多案件都是他与当事人拉家常的时候化解的。注重调解、善于调解,是他基层工作的一大法宝。马晓明每年个人办案数量都居全院前三名,案件调解率均超过85%以上,无人能超越他。高塘法庭每年的案件调解率都在80%以上,稳居全院第一。

2011年,一起意外伤亡案。高塘镇留马村两个七岁小孩在村外摘柿子过程中,其中一人不慎坠落到一口年久失修的枯井中不幸身亡,死者家属与枯井主人闹得不可开交,遂起诉到法庭,要求枯井主人赔偿十几万元。接案后,马晓明积极勘查现场,走访群众,了解相关案情,随后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一次又一次的调解、讲法,并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主要责任及问题:作为死亡小孩的家属,有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作为枯井主人,为何不加固井盖?经过一系列的调解工作,三个月后,案件以2.2万元赔偿审结,双方皆服判息诉。

合议案件

2014年,一起交通事故案。一骑摩托车的小伙和一骑小三轮车的老人发生碰撞,小伙受伤住院,老人负主要责任,应赔偿1.1万元,但老人因家贫迟迟未付,小伙到法庭起诉,马晓明了解到老人实际情况后,主动联系老人在渭南工作的儿子,希望他能帮帮老父亲,经过多次的联系、协商,其子同意法庭调解,最终支付了医疗费。

2015年,一起离婚案。原告女方是个白血病患者,因丈夫对自己不关心才起诉的。马晓明在办案过程中,把安排女方就医作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他向被告及其亲属做工作,讲明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在查明被告经济能力受限情况后,又向原告娘家人做工作,联系民政部门对原告进行医疗救助,在马晓明一次又一次不懈努力下,终使原告入院治疗,一桩濒临破裂的婚姻重归于好。

接待当事人

这样的案件马晓明每天接触的太多太多,耐心,不厌其烦,又不失法律的公正与严明,使得我们这位出身农家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格外注重民生,用好手中的权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因为他信奉一句古语:“乐乎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树标杆:他像一面旗帜,迎风伫立

2013年,马晓明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4年11月,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评为 “渭南标杆”人物。华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县法院各类先进个人不胜枚举。

扎根基层将近二十载,能不苦吗?能不累吗?但我们的好法官马晓明从不叫苦叫累,从没有向法院领导提过任何要求,而是将全部的心血和精力倾注到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中,一“私”不苟,问“薪”无愧。

高塘镇东峪村,地处秦岭山中,距离镇点二十多里山路,不通汽车,因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马晓明四次爬山涉水,沿着崎岖的山路步行到原、被告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做好调解工作,他的诚心感动了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每次去东峪村,天刚刚亮,他就和书记员自备干粮,步行三四个小时,边走边给有些气馁的书记员“打气”,并调侃说:“就当我们是赏山景来了。”

为了一笔离婚案抚养费,他年年打电话或亲自上门向支付方当事人“讨要”,而这一“要”就是六年;

刘某丈夫因工伤死亡,婆婆领取全部赔偿款后,拒绝返还刘某的份额,儿媳婆婆对簿公堂,马晓明在办案过程中,被该婆婆抱住双腿,无理取闹长达两小时之久,后在他和村干部苦口婆心解说下,赔偿款悉数送到刘某手中;

为了一起被告多达十五人的案子,他不怕麻烦,一个一个去走村访户,调查案情……

荣誉满墙

在庭长马晓明的领航下,高塘法庭连年被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华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这,就是榜样的力量!这,就是中国最基层法官最真实的人生写照!马晓明,“标杆人物”,受之无愧!

为百姓: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敬终如始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件事了”这是马晓明的工作原则。他善于把握纠纷根源,寻找调解突破口,真正把司法为民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件案子上。自从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马晓明真正做到了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凡审必结,案结事了。

然而,执行难问题却始终困扰着当事人,面对打赢的官司,手捧一张胜诉的判决书,执行却成了老大难问题。

高塘镇地处边远山区,秦岭脚下,要申请执行一件案子,老百姓就要到十几公里外的县法院去申请,十分不便。对此,马晓明和他的审判团队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当案件审结后,积极主动的联系被执行人,甚至三番五次的上门做工作,经过一番劝导、协商,最终让当事双方均到法庭,现场执行解决。

一起离婚案,作为败诉的女方拒付3.2万元的彩礼钱,无奈的男方通过马晓明给对方做工作,最终先付1.6万元,剩余部分年内付清。

一起民间借贷案,在执行中,马晓明和他的“战友”不知吃了多少次“闭门羹”,在一次次等待、冷眼、刁难、甚至谩骂声中,执行款最终解决。

这,就是马晓明的工作;这,就是一位基层法官近二十年来的心路历程。

执法为民

采访结束,记者脑海中闪现出一个念头,别人眼中的马晓明又是怎样的呢?

高塘法庭张峰:马庭长就像一位憨厚朴实的老大哥,工作中,若案件处理意见发生分歧,大家依法商量着解决,他从不搞“一言堂”;生活上,哪个同志家里有个大小事要帮忙,他都第一个到场。

华州法律服务所刘帮周:马庭长真是高塘老百姓的贴心法官,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人家搞调解的那-套经验,就连我们这些专门做法律服务工作的人都佩服的不得了!值得点赞!

东峪村刘大爷:马庭长待人和蔼,不怕麻烦,很有耐心。遇到年龄大、耳朵“背”的老人,他一遍又一遍地解释,真的不厌其烦,直到我们老人听懂、明白、心里敞亮。

然而在家人眼里,却给了他六十分。多年来,面对身体有病、常年服药的妻子;面对由老岳父一手抚养长大的孩子,马晓明内心只有深深的愧疚。多少心酸、多少无奈,只有在孤独的夜晚,任泪水默默流淌……

崇高的使命,伟大的责任,勇敢的脚步。还有梦想未能实现,还有高峰不曾抵达。法庭庭长马晓明的故事还在延续......(记者:王育民 通讯员:韩少雄 马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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