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居为排水大打出手 勉县法官悉心调解泯恩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1 1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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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排水沟,家住勉县定军山镇的李林和贾飞两邻居发生争执后大打出手,一方被打成轻伤。勉县法院法官深入现场摸清问题症结,经过释法明理,被告人主动赔偿了经济损失,自诉人撤回了起诉。并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现场划定排水沟地界,彻底化解了矛盾,两邻居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
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林和被告贾飞系同村同组邻居,以前双方为修建污水排水渠的占地、使用等问题产生矛盾。今年5月24日下午,被告人贾飞再次在两家交界处安装排水管时,自诉人认为其安装排水管侵占了他家的地方,遂上前阻止,双方为此发生口角。自诉人随后从家里拿出木棒准备砸被告人安装的水管,被告人手持扫把前去阻拦,自诉人就用手中的木棒打被告人,被告人用扫把与之对打,后被告人夺取自诉人手中的木棒朝其头部和上身部位各打一棒,致其头部流血肋部受伤。经鉴定:李林胸部损伤属轻伤二级,头部损伤属轻微伤。后双方协商无果后,自诉人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贾军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7654.62元。
承办法官在审理本案中,通知被告人贾飞到庭应诉。贾飞认为自己并没有将他打伤,对自诉人的指控并不为然。不认为这个小事情能判刑。通过和自诉人交谈,自诉人认为,自己不但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要赔偿因此给自己的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经过深入现场勘验,与群众座谈,考虑到他们是邻居,以后还要长期相处,如果刑事指控成立,那两家从此以后肯定势不两立,世代为仇。此案不宜草率判决。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使被告人贾飞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自诉人造成如此大的伤害,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的。自诉人也适当的放弃一部分赔偿数额。被告人贾飞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律,表示悔过,愿意积极赔偿自诉人的经济损失45000元。当庭向自诉人李林赔礼道歉并提交了悔过保证书一份。自诉人李林表示谅解并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人贾飞的刑事指控。
案件虽然结了,但引起这起纠纷的根本原因两家的排水沟地界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调解书送达的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又来到当事人所在村组,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同双方一同实际察看现场,通过实际丈量,协商解决方案。最终说服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提出了两家都能接受的排水方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勉县法院 赵海滨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