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盖房与邻居起矛盾 男子非法制造爆炸物获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18 18:00:27 阅读量:

   邻里之间本应相互谦让,和睦共处,可被告人田某却因与邻居有矛盾,便非法制造爆炸物放置于对方门上,一时冲动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审理,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2015年5月8日下午,被告人田某因盖房与邻居刘某发生了纠纷,为了吓唬刘某,给他点颜色看看,第二天凌晨,田某将其于2004年在甘肃某金矿盗窃的雷管及导火索在自己家中组合成爆炸装置放置于刘某家的前门上,当天上午刘某从地里干活回来,发现自己家门上被人粘了一枚雷管,旁边还有一个烟头,于是赶紧报了警,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田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随后公安机关在其家查获了12枚雷管。经检验,该雷管为工业火雷管,能够起爆,具备起爆能力。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关于爆炸物管理制度,非法制造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考虑到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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