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立案前调解让百姓舒心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减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05 14: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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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法院 李宗研
叔:你让镇政府的司法员调解处理我与张某地垄矛盾的事情解决了,谢谢你们让我既省了钱又少跑了路。杨庭长:娃他爸把孩子的抚养费给了,感谢你们让我省了立案手续的麻烦,又让我省了打官司的费用……
自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面对大量案件涌入法院的局面,怎样才能让老百姓不再感到“立案难、诉讼贵”打官司更舒心,又能为审判执行工作减轻压力,韩城法院加强了立案前的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扩大案件调解的范围。凡是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立案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主动宣传诉前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在征求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情况下,将案件转至驻院人民司法调解室进行调解,需要法院协助的,由立案法官给予指导,调解后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第一时间办理立案手续,出具调解书。如果当事人及涉案标的物在各乡(镇)、村(组),就将案件转交辖区的基层人民法庭,由他们将案件转至当地的司法员、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村(组)相关人员,指导他们进行调解。涉及土地、税务、交通等部门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向主管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总之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的案件尽可能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努力实现定纷止争。
今年5月至今,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达300余起,直接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近十万元。这种便民利民的司法方式既让百姓舒了心,提升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