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立足三个“转变” 推进文书简化改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4 16:28:54 阅读量:

10月13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召开了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试点推进会,安康市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邵军到会指导。
据了解,作为陕西省高院确定的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试点法院,汉滨区法院将立足三个“转变”,扩大民事简化裁判文书的适用范围,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转变思路。针对一些法官习惯于传统的文书制作模式,对简化裁判文书心存疑虑这种情况,汉滨区法院通过加强学习,树立典型示范,促使法官转变办案思路。同时将简化文书改革试点任务细化分解,要求该院民一庭、民二庭及人民法庭的法官在10月底前均要完成不少于5件简化文书。二是转变办案方式。在立案环节,就是否同意使用简化裁判文书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积极做好对当事人的释明和诉讼指引工作,向当事人发放简化裁判文书告知书,引导当事人准确把握诉辩要点。庭审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庭审笔录制作质量,为案件裁判提供充分依据。三是转变文书制作模式。法官打破传统的“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证据分析、法院查明、法院认为”文书格式,将根据不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分别制作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比以往的判决书篇幅大大缩短。对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甚至可以口头裁判,将裁判结果记入笔录。
    实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后,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大大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让老百姓更快地领取到判决书,促进法院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作者  安康市汉滨区法院 周新)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