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召开《榆林市·审判志》第二轮修志工作动员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26 11:21:57 阅读量:

9月16日下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为《榆林市·审判志》第二轮修志作动员和部署。

办公室副主任刘宝林同志宣读了经中院党组会议决定成立《榆林市·审判志》第二轮修志工作编纂委员会及编辑人员和编纂办公室的通知。审判委员会委员、《榆林市·审判志》副主编兼总撰稿人李平旺同志介绍了各部门收集资料和初步编写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在院党组和全院同志的支持下,努力完成这一宏大工程。

刘雪清副院长出席了会议,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思想重视、狠抓落实、确保第二轮审判志编修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刘院长指出,本轮修志将对1997年—2017年20年榆林法院审判及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系统的记述,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一项艰苦、细致、清苦的工作。全院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对修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审判志本身具有的独特历史文化价值,明确修志为依法治国所起的资治通鉴作用。因此,承担撰稿任务的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提供资料;院领导要关心修志工作,保证人财物的支持;编辑人员要安心修志、专心修志、潜心修志,要有历史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榆林法院人要齐心修志,只有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的协力配合,才能修出一步真正集“存史、资政、教化、兴利”于一体的志书佳作。刘雪清副院长强调,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选用专人,按照中院下发的《榆林审判志大纲》以及后续补充要求,认真收集、核实、筛选、整理和初稿编写,然后向审判志编辑部提供。编辑部要做好指导工作和资料汇总及总编纂工作,还要做好与省法院、省市地方志办公室交流、协调和评审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攻坚克难,务求圆满完成任务。(榆林市委政法委 杨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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