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法院三项举措确保“一村一法官”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16 15:58:18 阅读量:

   为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水平,充分服务和保障新农村建设,清涧县人民法院通过落实三项工作举措保证了“一村一法官”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有效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在制定2015年工作要点时,将“一村一法官”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要点,及时成立了“一村一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一村一法官”工作动员会,并设立了 “一村一法官”管理中心,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根据该县撤乡并村情况,对“一村一法官”及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的人员进行及时的调整充实,并将“一村一法官”工作与全院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活动迅速有序开展。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该院针对全县各行政村人口、矛盾诉讼纠纷数量的不同,对全院法官干警进行分类配置和合理分工,及时建立了法官干警工作室和联络点,在开展过程中,充分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相互配合,紧密依靠基层组织,根据农民生产、生活、工作规律,施行弹性工作机制,但必须保证法官干警每月在工作室工作不少于1-2个工作日,并建立统一的“一村一法官”规章制度、工作台账,将警务室、调委会、巡逻队及治安中心户长工作力量整合起来,实现法官干警工作室与其他基层组织的多元衔接,共同构建社会共同管理新机制,确保“一村一法官”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该院认真落实法官干警工作室和法官干警工作职责,把“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作为推动“能动司法模式”的载体和平台,认真规范驻村法官干警的工作方式,定期对“一村一法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法官干警定时向院党组汇报工作进展状况,通过审务督察和审管通报对“一村一法官”工作进行全院通报,确保“一村一法官”工作取得实效。
该院全体法官干警以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据统计,“一村一法官”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累计下乡开展工作138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件,诉前调解案件2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2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2千余份,该院调解工作得到了有效巩固,法官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案件调撤率一直居于全市法院前列。(榆林市委政法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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