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院长亲自开庭审理 推进审判工作提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15 1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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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洋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担任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该案,这是他任洋县人民法院院长以来首次以审判长的身份出庭审案。该案也同时通过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庭审前,黄院长作为本案的审判长认真研究了案情,梳理庭审提纲;庭审中,黄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旁听席上,有不少年轻法官前来观摩。年轻法官小赵认为:“我们年轻法官审判经验不足,通过观摩学习院、庭长的规范庭审,可以学习很多东西,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黄院长表示,希望通过自己带头审理、开展庭审直播,给该院的法官带来示范作用,推动庭审的进一步规范、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让法官职业化改革落到实处。
这是今年以来洋县法院积极响应司改要求,切实推进全省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的重大举措。今后,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推进,法院院长穿上法袍审案已逐渐成为常态,各级法院院、庭长不仅要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还要作为承办人亲自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基层法院院长参与办理案件每年不少于2件,副院长不少于5件。其中,院长亲自承办的案件不少于1件,副院长不少于2件。
为了将院长办案形成制度,洋县人民法院自今年三月份以来规范了院长、副院长、庭长及审委会委员亲自办案制度, 院长办案情况统计表以及院长办理案件的法律文书每季度向上级部门上报。并将院长、副院长、庭长及审委会委员办案情况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同时,还要求对本院审判、执行业务庭的庭长、副庭长办案任务进行通报和考核。
今后院长、副院长、庭长及审委会委员回归审判一线,规定硬性办案指标将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而让这些优秀的法官把更多精力放到审判业务上来,更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通过院长庭长的示范效应,也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