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385”审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11 21:21:52 阅读量: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提高审判质效作为重心,加强审判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推行了以注重“三个联系”为根本,强化“八项工作”为重点,实现“五个效果”为目标的“385”管理模式,有效促进了全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2011年至2013年,该院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并被省高院、市委连续四年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自审管办成立以来,市中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将宏观管理与微观督导相联系,建立以制度构建为基础的宏观管理机制和以流程督导为重点的微观管理机制;将审判动态管理与岗位责任管理相联系,在加强指标数据的统计通报和分析运用的同时,将指标体系与单位、部门和个人的目标考核相衔接;将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相联系,重点把握日常通报、流程管理、案件评查、业绩应用四个关键,以此提升干警素质、决策水平和审判质效。
为充分发挥审管办“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能作用,市中院合理整合管理资源,将两级法院的目标责任考核和本院法官业绩档案的管理工作统一归口审管办负责,构建了“大管理”格局。制定出台了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审限管理、法官业绩档案、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目的是将审判管理贯穿在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涉诉信访、执行等全过程,综合运用统计、通报、分析、评价、推进和调整等手段,规范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
   为加强审限管理,市中院从立案、分案、结案、卷宗归档、上诉案件移送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每月进行通报,对审限期届满前15日的案件,发出督办通知,以此提高审判效率。同时,该院不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日常评查与半年、年终集中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法院的重点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每次评查后,审管办根据175个评查得分点,逐表逐点进行梳理、统计、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即时进行通报。
    业绩考核是促进工作进步的内在动力。为有效提升审管能力,市中院专门建立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对每名法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将法官审判质效考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党风廉政、撰写司法调研司法宣传文章、民主测评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档,作为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近年来,该院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任命助审员、提请任命审判员及中层竞争上岗重要人事任命工作中,取得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去年,市中院还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审限管理、案件评查、绩效评估等管理节点,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榆林市委政法委 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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