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疑似越界 乔迁之喜闹上法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09 19:21:31 阅读量:

   中国人注重居所,认为只有住有所居,才能有瓦遮头,才可生根立命!乔迁之喜对所有人来说都是莫大的喜悦,可闹上法庭实在是有些闹心。近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新建房屋产生的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不得阻挡原告自行修复。

原告李斐和被告高升东西相邻,原告在夯实地基时,在其所建新房西外墙与被告后院相邻处形成一道宽30公分、深约1米的坑,该坑在被告的宅基地范围内。原告在其新房地基建好后欲填实该坑,被告以该坑在被告的宅基地范围内,原告没有权利填实为由阻止原告填坑。现原告预搬入新房居住,却发现下雨坑内积水致其所盖新房出现裂纹漏水,多次与被告高升协商修复深坑,被告却不为所动,一直阻挠。眼看如不及时处理将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高升立即停止阻挡原告自行将深坑填实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原告所诉欲填实的坑系原告建房夯实地基时所致,虽该坑亦在被告宅基地范围内,但不及时填实该坑,就会危及原告新建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且原告填实该坑也不会侵害被告的利益,还有利于被告的生产、生活,故原告请求自己填实该坑以保护其所建房屋不受雨水侵害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被告不得阻挡。
 
作者:三原法院 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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