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5-09-07 09:44:43 阅读量:
检察机关指控,山阳县城区三中九年级女生刘某和马某因琐事闹矛盾,双方分别纠集社会青年及山阳中学在校学生在校门外发生冲突,被告人雷奔等人对卢某(被害人)进行殴打后被劝开。2014年11月16日,雷奔等人到山阳中学玩耍,再次与卢某发生冲突。其间,四人连续多次追赶、殴打卢某,雷奔持剪刀猛扎卢某左胸等部位,后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公安机关在山阳县分别将雷奔等人抓获。
商洛中院受理该公诉案件后,认为这起故意伤害案因校园暴力引发,遂决定庭审以“进校园”的方式进行,让师生“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达到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