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婆媳不和起纷争 法官调解难修复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13 15:56:29 阅读量:

      安康市汉滨区枣园村一位母亲拒绝亲友劝阻,执意将儿子和怀孕的儿媳赶出家门。在双方无法协调后,母亲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搬离住房。8月10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毕传祥和承办法官一起来到枣园村,“修复”这情亲的裂痕。


 
马某与丈夫婚育一双儿女,2010年全家拆旧建新,建造了两层砖混结构楼房,2014年3月,儿子张某与王某结婚,并与马某一起居住生活。2014年11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王某将马某推到致受伤,事后原被告双方多次发生争执,经村及办事处调解均无效,2015年3月2日,执意与儿子决裂的马老太第一次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自己的儿子和儿媳立即搬离自己的房屋。汉滨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为慎重处理该家庭内部纠纷,该院主管副院长毕传祥和承办法官特意在判决前,邀请村、办事处的干部和街坊邻居来到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再一次对原被告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许多街坊邻居都劝说马老太不要赶走儿子一家两口,儿媳现在已经怀孕4个月了。然而,马老太却有自己坚定的理由,马老太称,虽然被告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跟他们一起居住时,儿子儿媳却未尽到赡养的义务,对母亲态度很差,有时还动手,这已经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在儿子张某和儿媳王某看来,自己与母亲关系不好,是因为背后有人挑唆,自己脾气是有些不好,今后会改正。张某认为,“房屋的产权属于共同共有,妻子也怀孕4个月了,只想一家人可以有居住权利。”张某称这套房屋是他一家人的唯一住房,现在房价飞涨,自己没有能力买房,况且妻子还有身孕,现在母亲还起诉,让我们搬走,实在令人痛心。“盖房子我也出钱出力。”张某在调解中说。虽然面对儿子的种种理由陈述,以及赡养母亲养老送终的承诺,但是马老太让儿子一家搬离的决心依然坚定。
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法官只能择日宣判。法官感叹道: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子女的应当孝顺父母,做父母的也要爱护子女,是什么让母子如此反目,也许双方都应该认真的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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